七律 北魏王城
逡巡郭北阅沧桑,昔日州城何渺茫。
漯水东流经魏晋,黄沟南注越隋唐。
千秋雉堞川原没,几处烟村禾黍香。
借问渔翁前古事,声声嗟叹话斜阳。
注:北魏王城,《东昌府区政府志》载: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年)聊城治所由聊古庙迁往王城。王城,北魏时期属济州平原郡,隋唐、五代均为博州及聊城县治所。清《东昌府志》载:故博州治在今府东北二十五里。后晋开运二年(945年)河决城圮,州县治所迁往巢陵(今徐田村西旧州洼一带)。现两故城遗址均已湮埋于地下。郦道元《水经注》可佐证王城在“今府东北二十五里”之说。“漯水又北,迳聊城县故城西。”“(漯水)右与黄沟,同注川泽。黄沟承聊城郭水,水泛则津注,水耗则辍流。自城东北出,迳清河城南,又东北,迳摄城北(今茌平王菜瓜遗址)。”“又东迳文乡城(高唐清平镇)南,又东南迳王城北。魏泰常七年,安平王镇平原所筑,世谓之王城。太和二十三年,罢镇,立平原郡,治此城也。”州、郡、县治王城计446年之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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