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学上的低级趣味(上):关于作品内容
文/朱光潜
一般讨论文学的人大半侧重好的文学作品,不很注意坏的文学作品,所以导引正路的话说得多,指示迷途的话说得少。刘彦和在《文心雕龙》里有一篇《指瑕》,只谈到用字不妥一点。章实斋在《文史通义》里有一篇《古文十弊》,只专就古文立论,而且连古文的弊病也未能说得深中要害,例如讥刺到“某国某封某公同里某人之柩”之类好袭头衔的毛病,未免近于琐屑。嗣后模仿《古文十弊》的文章有张鸿来的《今文十弊》(见《北平师大月刊》第十三期)和林语堂的《今文八弊》(见《人间世》第二十七期),也都偏从文字体裁和文人习气方面着眼,没有指出文学本身上的最大毛病。我以为文学本身上的最大毛病是低级趣味。所谓“低级趣味”就是当爱好的东西不会爱好,不当爱好的东西偏特别爱好。古人有“嗜痂成癖”的故事,就饮食说,爱吃疮疤是一种低级趣味。在文学上,无论是创作或欣赏,类似“嗜痂成癖”的毛病很多。许多人自以为在创作文学,或欣赏文学,其实他们所做的勾当与文学毫不相干。文学的创作和欣赏都要靠极锐敏的美丑鉴别力,没有这种鉴别力就会有低级趣味,把坏的看成好的。这是一个极严重的毛病。
在这两篇文章里我想把文学上的低级趣味分为十项来说。弊病并不一定只有十种,我不过仿章实斋《古文十弊》的先例,略举其成数而已,其余的不难类推。我把我所举的十种低级趣味略加分析,发现其中有五种是偏于作品内容的,另外五种是偏于作者态度的。
本篇先说关于内容方面的低级趣味。本来文学之所以为文学,在内容与形式构成不可分拆的和谐的有机整体。如果有人专从内容着眼或专从形式着眼去研究文学作品,他对于文学就不免是外行。比如说崔颢的《长干行》:“君家何处住?妾住在横塘。移舟暂借问,或恐是同乡。”一首短诗,如果把内容和形式拆开来说,那女人攀问同乡一段情节(内容)算得什么?那二十字所排列的五绝体(形式)又算得什么?哪一个船码头上没有攀问同乡的男女?哪一村学究不会胡诌五言四句?然而《长干行》是世人公认最好的诗,它就好在把极寻常的情节用极寻常的语言表现成为一种生动的画境,使读者如临其境,如见其人,如闻其声,如见其情。这是一个短例,一切文学作品都可以作如是观。但是一般人往往不明白这个浅近的道理,遇到文学作品,不追问表现是否完美,而专去问内容。他们所爱好的内容最普遍的是下列五种:
第一是侦探故事。人生来就有好奇心,一切知识的寻求,学问的讨探以及生活经验的尝试都由这一点好奇心出发。故事的起源也在人类的好奇心。小孩略懂人事,便爱听故事,故事愈穿插得离奇巧妙,也就愈易发生乐趣。穿插得最离奇巧妙的莫过于侦探故事。看这种故事有如猜灯谜,先有一个困难的疑团,产生疑团的情境已多少埋伏着可以解释疑团的线索,若隐若现,忽起忽没,旧线索牵引新线索,三弯九转,最后终于转到答案。在搜寻线索时,“山穷水尽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”是一种乐趣;在穷究到底细时,“一旦豁然贯通”,更是一种乐趣。贪求这种乐趣本是人情之常,而且文学作品也常顾到要供给这种乐趣,在故事结构上做工夫。小说和戏剧所常讲究的“悬揣与突惊”(suspense and surprise)便是侦探故事所赖以引人入胜的两种技巧。所以爱好侦探故事本身并不是一种坏事,在文学作品中爱好侦探故事的成分也不是一种坏事。但是我们要明白,单靠寻常侦探故事的一点离奇巧妙的穿插绝不能成为文学作品,而且文学作品中有这种穿插的,它的精华也绝不在此。文学作品之成为文学作品,在能写出具体的境界,生动的人物和深刻的情致。它不但要能满足理智,尤其要感动心灵。这恰是侦探故事所缺乏的,看最著名的《福尔摩斯侦探案》或《春明外史》就可以明白。它们有如解数学难题和猜灯谜,所以打动的是理智不是情感。一般人的错误就在把这一类故事不但看成文学作品,而且看成最好的文学作品,废寝忘食,手不释卷,觉得其中滋味无穷。他们并且拿读侦探故事的心理习惯去读真正好的文学作品,第一要问它有没有好故事,至于性格的描写,心理的分析,情思与语文的融贯,人生世相的深刻了解,都全不去理会。如果一种文学作品没有侦探故事式的穿插,尽管写得怎样好,他们也尝不出什么味道。这种低级趣味的表现在一般读者中最普遍。
其次是色情的描写。文学的功用本来在表现人生,男女的爱情在人生中占极重要的位置,文学作品常用爱情的“母题”,本也无足深怪;一般读者爱好含有爱情“母题”的文学作品更无足深怪。不过我们必须明白一点重要的道理。爱情在文艺中只是一种题材,像其它题材一样,本身只像生铜顽石,要过镕炼雕琢,得到艺术形式,才能成为艺术作品。所以文艺所表现的爱情和实际人生的爱情有一个重要的分别,就是一个得到艺术的表现,一个没有得到艺术的表现。西厢记里“软玉温香抱满怀,春至人间花弄色,露滴牡丹开”几句所指的是男女交媾。普通男女交媾是一回事;这几句词不只是这么一回事,它在极淫猥的现实世界之上造成另一个美妙的意象世界。我们把几句词当作文欣赏时,我们惊赞这样极平凡的事实表现得这样美妙。如果我们所欣赏的只是男女交媾那件事实,那么,我们大可以在实际人生中到处找出这种欣赏对象,不必求之于文艺。这个简单的说明可以使我们明白一般文艺欣赏的道理。我们在文艺作品中所当要求的是美感,是聚精会神于文艺所创造的意象世界,是对于表现完美的惊赞;而不是实际人生中某一种特殊情绪,如失恋、爱情满意、穷愁潦倒、恐惧、悲伤、焦虑之类。自然,失恋的人读表现失恋情绪的作品,特别觉得痛快淋漓。这是人之“常情”却不是“美感”。文艺的特质不在解救实际人生中自有解救的心理上或生理上的饥渴,它不应以刺激性欲或满足性欲为目的,我们也就不应在文艺作品中贪求性欲的刺激或满足。但是事实上不幸得很,有许多号称文艺创作者专在逢迎人类要满足实际饥渴一个弱点,尽量在作品中刺激性欲,满足性欲;也有许多号称文艺欣赏者在实际人生中的欲望不能兑现,尽量在文学作品中贪求性欲的刺激和满足。鸳鸯蝴蝶派小说所以流行,就因为这个缘故。这种低级趣味的表现在“血气方刚”的男男女女中最为普遍。
第三是黑幕的描写。拿最流行的小说来分析,除掉侦探故事与色情故事以外,最常用的材料是社会黑幕。从前上海各报章所常披露的《黑幕大观》之类的小说(较好的例有《官场现形记》和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)颇风行一时,一般人爱看这些作品,如同他们打开报纸先看离婚案、暗杀案、诈骗案之类新闻一样,所贪求的就是那一点强烈的刺激,西方人所说的Sensation。本来社会确有它的黑暗方面,文学要真实地表现人生,并没有把世界渲染得比实际更好的必要。如果文艺作品中可悲的比可喜的情境较多,唯一的理由就是现实原来如此,文学只是反映现实。所以描写黑幕本身也并不是一件坏事。欧洲文学向推悲剧首屈一指,近代比较伟大的小说也大半带有悲剧性;这两类文学所写的也还可以说都是黑幕,离不掉残杀、欺骗、无天理良心之类的事件。不过悲剧和悲刻性的小说所以崇高,并不在描写黑幕,而在达到艺术上一种极难的成就,于最困逆的情境见出人性的尊严,于最黑暗的方面反映出世相的壮丽。它们令我们对于人生朝深一层看,也朝高一层看。我们不但不感受实际悲惨情境所应引起的颓丧与苦闷,而且反能感发兴趣,对人生起一种虔敬。从悲剧和悲剧性的小说我们可以看出艺术点染的功用。大约情节愈惨酷可怕,艺术点染的需要也就愈大,成功也就愈难。所以把黑幕化为艺术并不是一件易事。如果只有黑幕而没艺术,它所赖以打动读者就是上文所说的那一点强烈的刺激。我们在作品中爱看残酷、欺骗、卑污的事迹,犹如在实际人生中爱看这些事迹一样,所谓“隔岸观火”,为的是满足残酷的劣根性。刑场上要处死犯人,不是常有许多人抢着去看么?离开艺术而欣赏黑幕,心理和那是一样的,这无疑地还是一种低级趣味。
第四是风花雪月的滥调。古代文艺很少有流连风景的痕迹,自然通常只是人物生活的背景,画家和文人很少为自然而描写自然。崇拜自然的风气在欧洲到十九世纪浪漫主义起来以后才盛行。在中国它起来较早,从东晋起它就很占势力,所谓“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”,陶谢的诗是这种新风气之下最灿烂的产品。从艺术境界说,注意到自然风景的本身,确是一种重要的开拓。人类生长在自然里,自然由仇敌而变成契友,彼此间互相的关系日渐密切。人的思想情感和自然的动静消息常交感共鸣。自然界事物常可成为人的内心活动象征。因此文艺中乃有“即景生情”、“因情生景”、“情景交融”种种胜境。这是文艺上一种很重要的演进,谁都不否认。但是因为自然在大艺术家和大诗人的手里曾经放过奇葩异彩,因为它本身又可以给劳苦困倦者以愉快的消遣和安息,一般人对于它与艺术的关系便发生一种误解,以为风花雪月花鸟山水之类事物是美的,文艺用它们做材料,也就因而是美的。这是误解,因为它假定艺术的美丑取决于题材的美丑。有些作家相信要写成伟大的作品,必选择伟大的题材如英雄事迹之类,和相信作品里有风花雪月花鸟山水等等就可以美,是犯了同样的错误。他们不明白“连篇累牍尽是月露风云”,其中有许多实在是空洞腐滥,不表现任何情感,也不能引起任何情感。从前号称风雅的骚人墨客常犯这毛病,现在新文学家有时也“雅到俗不可耐”。许多关于自然描写都没有情感上的绝对必要,只是相习成风,人家盲目地说这才美,自己也就跟着相信这真是美。这种心理习惯,就是心理学家所谓“套板反应”(stock response),是一切低级趣味的病根。